
关于第20633852号图形商标
驳回复审决定书
申请人:广州市环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
委托代理人:北京宏源天诚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
申请人因第20633852号图形商标(以下称申请商标)不服商标局的驳回决定,向我委申请复审。
我委认为,申请商标与商标局引证的第17978232号“金陵体育 JINLING SPORTS及图”商标(以下称引证商标)在构成要素、整体外观等方面差异显著,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。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,我委决定如下:
申请商标在复审商品上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,由我委移交商标局办理相关事宜。
合议组成员:吕美兰
乔烨宏
胡朋娟